非公开新政,最新定增细则,证监会放大招进
年2月8日,多维海拓第期本文字,推荐阅读时间:7~8分钟 非公开发行(定增)是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发行主体要求低、透明度不足等原因,过度融资和套利行为已经广受市场诟病。2月7日,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简称《监管问答》)。 海獭君在这里为大家盘点一下此次新规出台的前因后果,并对新旧细则进行一定的对比分析,供小伙伴们参考。 新规旨在解决何问题? 在现行再融资制度实施逾0年后,监管层出台再融资新规,新规一经出台,立即引爆资本圈。简单来说,监管最新基调为:减少套利空间,严控再融资规模与用途。 定价基准日只剩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意味着此前三年期的定向增发模式不再可行,市价发行的话定价不再具有吸引力,投资者也不愿意锁定三年时间。此前三年期定增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那时候就锁定价格,然后再向证监会报材料,经过审核,等到真正发行的时候一年半载都过去了,市场价格相较于当时锁定价格早已翻番。 证监会表示此前的定价机制存在较大的套利空间,投资者往往偏重发行价格相比市价的折扣,忽略公司的成长性和内在投资价值。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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